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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参加德清县科技局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探索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12-24 13:48:0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关于科技创新领域合作,为响应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关于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对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要求,主动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 9月4日下午,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产学研合作处处长、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武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邹进贵带队,与德清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应聿央等座谈交流,双方就重点项目落地以及“地信+”知识产权先用后转试点等事宜进行深入探讨交流,推动校地合作向更广阔领域迈进。


武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王建彤、苏科华,武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助理、武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浙江分中心主任孟虹兆,武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副主任陈倩,武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浙江分中心副主任陈家慧出席座谈,市科技局、地信发展中心、地磁研究院,莫干山研究院、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人保财险、县农商银行、宽凳云图、正元地信、中测明途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邹进贵主任表示,“先用后转”,即科技成果“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这一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之举正是发轫于浙江。武汉大学高度重视与地方的多方融合发展,希望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先用后转”机制,以校企合作、校地合作、产才互动实现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三链融合,让产学研合作更加紧密。











王建彤副主任指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高校院所和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风险敏感性强、成果承接能力弱等问题,当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匹配、价格不确定等情况出现,容易增加隐性成本。围绕科技成果交易,如何降低合作的门槛及风险,建立体系化的双边权益保障机制?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聚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缺钱转”“转得慢”等问题,推动科技成果能够高效转化、规范转化、安心转化。





      应聿央局长详细介绍了浙江率先探索科技成果“先用后转”的机制,就浙江“先用后转”成果转化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做了交流发言。应聿央表示,今年以来在省科技厅的精心指导下,德清围绕强化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省科技成果“先用后转”试点政策红利,希望通过本次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武大与德清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合作水平,推进武汉大学“地理信息+”科技成果在浙江“先用后转”试点工作,并实在地推动一系列优秀项目的落地转化。




通过此次座谈,各方单位“促膝而谈”,深入剖析了“先用后转”模式存在的问题,同时聚焦痛点,分享经验,建言献策。此次座谈会的成功举行,对地方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再部署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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